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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過中繼直達永久:探討莫拉克災後永久屋政策的形成
2009年8月8日發生莫拉克風災,重創南臺灣,7成以上的受災戶為原住民族。88災後重建之初,政府本標舉「離災不離村、離村不離鄉」的原鄉重建原則,嗣後短短不到20天,重建方向卻有別於921地震與日、中等國之救災經驗,確立了「一次到位」的訴求,略過中繼階段,直接選擇永久屋為主要的安置政策,並配合立法院制訂《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第20條作為啟動強制遷村機制的依據。在接受永久屋安置的3,096戶中,2,746戶都屬於「離鄉」之異地安置,占88.7%。
The Impact of Post-Disaster Relocation on Community Solidarity: The Case of Post-Disaster Reconstruction after Typhoon Morakot in Taiwan.
Relocation of disaster victims is always a challenging task for agencies involved in disaster reconstruction. It is important to note that relocation of disaster victims is more than moving a group of people from one place to another. To build a strong community is important for people moving from different areas into the same place.
一條離原鄉愈來愈遠的路?:莫拉克颱風災後異地重建政策的再思考
莫拉克風災過後,在政府追求重建速度與國土保育的雙重壓力下,重建過程爭議不斷,受災社區與民眾的參與和自主也成為重建過程中倍受關注的議題。面對災後的家園重建,受災地區的原住民部落與居民能有多少參與和自主的空間,以決定自己與部落的未來?
我國災後勸募規範之法制發展與運作實況:以莫拉克風災後全國性勸募活動為例之法實證研究
本文藉由立法院議事紀錄之彙整,呈現該條例制度選擇之軌跡,並以八八災後全國性勸募活動為例,呈現該條例之適用實況及執行困境,重要發現包括:......我國災後勸募呈現大者恆大之集中趨勢,各勸募團體間及災後、平時勸募間之雙重排擠效應不容小覷;勸募活動必要支出雖已有所規範,但就轉捐規範、資訊公開及非營利組織會計作業準則之建立則仍亟待加強。
東日本大震災受災地區施行防災集體遷移促進事業手冊
防災集體遷移促進事業係依據《防災集體遷移促進事業國家財政特別措施相關法律》,對受災地區內不適合居民居住區域的住戶實施集體遷移。此外,實施集體遷移事業所需經費依據《東日本大震災復興特別區域法(復興特區法)》規定,以復興援助金及震災復興特別補助稅的名義,全額交付給集體遷移事業的執行者,即地方公共團體。
日本防災集體遷移促進事業簡介
為促進「災害發生地區」及「災害危險區域」內,被認定為不適合居民居住區域(稱為「遷移促進區域」)內的住戶進行集體遷移(稱為「遷移者」),針對「遷移者」及「住宅社區(異地重建基地)」相關的地方公共團體補助部分事業費用,以順利推動防災集體遷移促進事業。
阿禮部落劃定特定區域行政訴訟判決書導讀
阿禮部落特定區域範圍於99年2 月11日公告後,古○○代表原告等人於99年2 月22日投書中央社表達異議,輔助參加人重建會已針對其訴求予以函復。原告等人對於上開說明函內容未能接受,提起訴願,經訴願決定駁回。原告等人仍不服,遂向本院提起行政訴訟。
沒有互信,都更怎麼走下去?
建議有意繼續投入都更的建商、估價師、建築與都更相關專業籌組「自律聯盟」,一起就外界的質疑提出足以化解疑慮的具體做法,包括;(1)簽署比政府、比現行法律要求還要多,還要進步的自律公約:不干涉估價者的專業性與獨立性、善盡文書資料確實送達的責任、願意以社區營造的精神爭取社區認同等;...
都更估價,這樣就會公平嗎?
就算有「疑慮」,外界還是不能忽略「實施者與地主間的委託關係」。因此,估價者的指定還是得回歸由實施者及土地、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共同約定,畢竟這是「他們」的權利與義務,外力不宜太早介入。至於怎麼約定,還是得由「他們」約定。
都更來襲:公不公平,誰說了算?
這裡頭也不乏有可疑之處,例如低估地主的更新前權利價值,導致實施者支付同樣額度的資金,卻可抵付較高比例的房地產;也有高估都更事業計畫總成本者,讓實施者可以上下其手,一條牛剝兩層皮。這些「外部不公平」的傳言外,還有地主之間該高不高、該低不低的「內部不公平」。
都更來襲:誰說你要都更?
「誰」說你要都更?當下有不少人會直指這個「誰」就是建商;其實,這個「誰」卻是你的鄰居們。要你都更的鄰居們,可能真的是你的「鄰居」,也可能是建商為了推動更新而化身的「鄰居」。為何是你的鄰居們?都更條例就是這樣規定的,而這一切都要從都更範圍的劃定談起。
都更來襲:誰讓都更傾斜?
肩負「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及增進公共利益」的都市更新,在台北市政府強拆王家後,蒙上陰影。都更真的如此之「惡」嗎?不能否認的是,都更條例過去的八次修正,確實明顯朝向「促進」都更,並以「簡便」程序,「排除」障礙為主,對於「不同意」者的保護措施相對不足,部分條文甚至修到連行政部門都覺得「太超過」。
我國災後勸募規範之法制發展與運作實況
發生於 2009 年8 月之莫拉克風災,是我國於公益勸募條例施行後首度面對之大型災害,各界踴躍捐輸之情一如1999 年9 月之921 震災。10 年前災後募款引發之疑慮及期待,是否因公益勸募條例之制定而獲得解決及兌現?本文嘗試藉由立法院相關議事紀錄之彙整,呈現該條例制度選擇之軌跡,並以莫拉克風災後發起之全國性勸募活動為例,呈現該條例之適用實況及執行困境。
中研院臺史所《災後十年:九二一地震口述訪問紀錄》〈謝志誠先生訪問紀錄〉
最近偶爾會聽到有九二一重建戶受大環境欠佳、收入不穩定的影響,出現繳不起重建貸款利息的情形,甚至遭到假扣押、拍賣。我很難過,是不是少幫他們做了些什麽?更難過,我現在已經不能再幫他們做什麽?已經11年,功過是非都還待考驗,何況是八八災後還不到兩年,如何蓋棺論定?...
災後重建的溝通 Communication in Post-disaster Reconstruction
家園與社區重建的任務是複雜的、具有挑戰性的,且充滿了危險的潛在陷阱。災後情勢,情況不斷的變化,要使策略性的溝通成為應對與重建環境中的關鍵環節,是一個挑戰。雙向的信息流有助於復原,且可限制潛在的挫折和誤解。良好的溝通也有助於確保政府、參與重建的機構到受災者間的理解和認同。...
早期復原:住宅與社區重建的背景 Early Recovery: The Context For Housing and Community Reconstruction
在重建過程,有許多常見的落差、差距或缺口(gaps)與瓶頸(bottlenecks),包括資金缺口(funding gap)、規劃落差(planning gap)、執行落差(implementation gap)及參與落差(participation gap)等...
都市更新問題,不在公辦不公辦
都市更新、社區更新,已經談了好幾十年,問題只會越來越嚴重。過去,我們講「城鄉差距」,現在又得面對五都後的「城市落差」,未來連城市內都會有「街廓落差」。「公辦都更」還是得面對資金需求,還是得看財團建商的臉色,與其「公辦都更」,不如透過資金提供,強化「自主更新」;與其「社會住宅」「公辦都更」各行其道,不如讓社區更新與社會住宅供給相結合...
異地重建 To Relocate or Not to Relocate | Safer Homes, Stronger Communities.
為了引導計畫管理者儘量減少異地重建的案例,且在異地重建有絕對必要時,儘量減少異地重建的範圍和影響。
遷村?世界銀行怎麼說
去(2010)年,世界銀行(World Ban)發表了由Jha等人編寫的一本手冊《Safer Homes, Stronger Communities A Handbook for Reconstructing after Natural Disasters》。這本手冊的目的在於協助參與大規模災後重建計畫的政策決定者與計畫管理者,如何在災後做好住宅與社區重建的決策。手冊從指導原則的提出切入,概述手冊的建議,並反映關鍵的概念,包括參與(participation)、合作(collaboration)、永續性(sustainability)及降低風險(risk reduction)等。
受災時我家人約定的集合地點    
李登輝總統921災區日記
我家的防災對策-守護家人守護你
為了記取大災害的教訓,讓民眾在震災時如何保護自己、守護家人、街坊鄰居互相幫忙...
有條件的愛
過去以來,我們都曾經犯有追求重建績效的迷思,低估了時間的投入、低估了避免社區、文化、族群與社會風險的成本投入。我們到底做對了什麽?又做錯了什麽?面對那麽多的怨言,何不停下腳步好好省思。
八八重建,我的觀察
2009年88水災後不久,國內知名慈善團體向政府高層提起可以在三個星期內完成「永久屋」並「無償提供給災民」的承諾。8月15日上午,行政院邀集民間團體開會,為跳過安置、一步到位的住宅重建政策定調。
社造與重建(高雄市政府社區營造系列研習20100709)
1999/09/28 內政部營建署草擬「九二一集集大地震災後重建工作計畫草案」將社區總體營造列為五大項工作計畫之一。1999/10/01 邀請社區工作及學者等參與「九二一社區重建工作會議」,形成以社區總體營造推動...
災後生活重建之社會救助及福利服務
針對受災對象之不同需求,結合宗教及其他民間團體力量,訂定各類救助措施,分工合作,提供災區失依老人、孤兒、身心障礙者及生活扶助戶之後續協助與照顧,並協助組合屋臨時社區住戶建立社區意識...
集合住宅自力更新重建之民間經驗
台灣位於環太平洋地震帶,地震頻繁,並且經常有強烈地震發生。強烈地震一發生,若範圍涵蓋人口密集地區,勢必造成大量房屋毀損,集合住宅亦難以倖免。震災前,政府有沒有針對集合住宅產權共有之特性...
2002年南投縣生活重建服務中心「移撥鄉鎮公所」事件
新聞稿:枉顧災民生活重建需求、棄民間社福資源如蔽屣
地震後十三個對南投縣承諾長期留駐災區的民間團體,與南投縣政府共同建立二十三個生活重建中心,提供災民生活重建的協助。兩年多下來,成效有目共睹。不過九十一年度以來,南投縣政府在未與民間團體...
王增勇:讓政治的歸政治、福利的歸福利
九二一地震後,十三個決心長期留駐災區的民間團體與南投縣政府共同建立二十三個社區服務中心,相互連結形成一個服務網絡,讓南投縣所有的地區都有基層社會福利的提供據點...
黃肇新:我們少做了什麼
南投縣經驗給我們的另一個啟發是,要做為一個可長可久的非營利組織,以我們的情境來說就是要能夠長久地與重建區民眾一同工作,多元的經費來源是必要的。
簡慈慧:南投縣生活重建服務中心撥交鄉鎮公所之始末
重建中心既是伴隨震災而來,不論是服務項目、期程便有所謂的「變動性」與「階段性」,因此要轉型還是結束?如何轉型或何時結束?是無法避免的課題。
陶蕃瀛:以基進社會工作觀點省思南投生活重建中心事件
專業發展本質上是專業獲取服務場域裡獨占位置的努力。而這個努力需要專業有能力提供高品質符合社會期待與案主需求之服務的實力為基礎,也需要專業有政治權力方面的力量。
施睿誼:南投縣生活重建服務中心「移撥鄉鎮公所」事件發生經過
地震後已逾兩年,各地社福案件逐漸減少,但仍有鄉鎮有二個重建中心以上,縣府才決定進行縮編。並指出社福工作本為鄉鎮公所的業務範圍,內政部也認為應回歸行政體系,希望縣府收回重建中心。
自力更新之實踐與展望(大規模災害災前都市重建計畫研討會20100621)
都會地區,集合住宅(公寓大樓)與土地公同共有已經是趨勢,也是事實。如果我們沒有辦法扭轉趨勢與改變事實;如果我們沒有辦法「保證」地震不發生,且不發生在都會地區,我們就不能迴避災後「集體重建」問題。
話劃特定區域(靜宜大學人文暨社會科學院兩岸「災後重建」學術研討會20100617)
2010年1月25日修正《莫拉克颱風災區劃定特定區域安置用地勘選變更利用及重建住宅分配辦法》增列「災區房屋所在地區,經劃定機關審定報請重建會核定為安全堪虞地區之遷居戶」得申請永久屋。 逾越母法之授權範圍?沒有母法之約束,申請永久屋之後,仍得受限制住居之約束?
災變與勸募之昨日與今日(長榮大學第三屆新興社會議題與社會工作學術研討會)
2009年8月的莫拉克颱風八八水災是《公益勸募條例》公告施行後,第一次面對的大型災變。各界踴躍捐輸的情況,一如921大地震。10年前的疑慮及期待,有沒有因為法規的制定而解決及兌現?
愛的書庫
「愛的書庫」緣起與展望(2007年)     智慧循環 愛與分享 --「愛的書庫」短片
2004年12月3日,由網路上收到一封主旨為「台灣教師學會寒假作業閱讀教材推薦專案」的郵件。針對國中小學生,挑選最受歡迎、最新出版的好書,並且特別為這幾本書編寫作業學習單,以達到「閱讀寫作」的最佳效果。讓學生提昇閱讀能力和興趣之餘,還能對內容有觸類旁通的深入學習效果,避免學生走馬看花的膚淺瀏覽。
「愛的書庫」在那裡?
透過「愛的書庫」智慧循環 • 共讀分享, 已經在24個縣市成立105座「愛的書庫」, 購置42萬餘本圖書資源,總借閱人次突破1243萬! 請支持「愛的書庫」,讓閱讀的種子灑播每一寸土地!
從「愛的書庫」到臺灣閱讀文化基金會
2005年2月,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資助設立台灣閱讀推廣中心,並著手規劃「愛的書庫」模式,讓共讀好書循環運用。2005年4月,首座「愛的書庫」於南投縣草屯鎮虎山國小設立。
閱讀之火正蔓延「愛的書庫」掀起蝴蝶效應 文/鄭少凡
一個人或少數人的理念,推行後獲得各界認同,形成一股巨大風潮,算不算是「蝴蝶效應」的社會實踐呢?或許這樣比喻有些難以想像,但如此形容台灣閱讀文化基金會所推行的「愛的書庫」,大概不為過……
大手牽小手 愛的書庫 1+1>2 文/大紀元
生活在都會區的人可能無法想像,鄉下的小孩想多看一本故事書多麼不容易?匯聚各方良善力量成立的「愛的書庫」,讓包括馬祖等偏遠地區的孩子也能快樂的閱讀……。
「愛的書庫」青年教師運動--閱讀野火 照亮學子路 文/柯芷伶
夏蟬對著日頭嘶鳴。南投縣草屯鎮虎山國小一年丁班講台上,小朋友正賣力演出「垃圾袋公主伊莉莎」。故事描寫一位勇敢的公主與火龍鬥智,要救心愛的王子,台下小朋友個個睜大眼、微微張嘴,完全被故事迷住了。
愛的書庫好書介紹
◆國語文--國小低年級 ◆國語文--國小中年級 ◆國語文--國小高年級 ◆國語文--國中以上 ◆藝術與人文 ◆綜合活動 ◆教育公共事務 ◆健康與體育 ◆特殊教育 ◆自然與生活科技 ◆其他
大哥大;大家來破案;玻璃杯中的眼淚;我是爸媽的照相機;有空就回家;哈利波特─鳳凰會的密令;綠色屋頂之家的安;笑傲江湖;風島飛起來了;孩子的美德書....
災後重建之政府與NGO關係(紅十字會總會921·512·88 災後重建工作研討會20100322)
災難後,基於人道關懷的基本信念,政府與NGO是很容易凝聚共識,走向「合作與伙伴」關係。然而,分界線要如何劃設?兩造間如何各有所本?甚至災難現場的主角-受災者,在「合作與伙伴」關係中如何被對待?
新解「劃定特定區域」:不同意,就公告你的名字
一連串的動作,形同以「化整為零」的策略,達成「劃定機關會同專家學者評估不安全或危險、並建議劃為『特定區域』」的原居住者,只有就「留在原居住地」及「接受政府安置」兩選一的政策目標。
圖解【劃定特定區域】        簡體
在《圖解【劃定特定區域】》上網後,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會官員來電表示:「『莫拉克颱風災區劃定特定區域說明書』已於2009年12月30日第9次委員會會議修正通過,修正通過後的內容與說帖草案有些出入。」
從「自力造屋」落實「部落自主」        簡體
不論小林村民「自力造屋」的企圖心將來會如何發展,學習走出自己的路,絕對值得嘉許。在期待因此引領風潮,創造另類臺灣災後重建模式之餘,更期待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與慈善團體能共襄此舉,樂見其成。
閱讀「永久屋的申請與分配」         簡體
「永久屋」是八八水災後新生的用詞。於災害後,由民間團體與政府「大規模」興建「永久屋」,並寫入法令條文,無償移轉予受災者,這是臺灣近代史上第一次。是空前,是否成為常態模式?
遷村?可以多一點溫柔         簡體
在原居住土地安全評估及遷村意願尚待確認與整合之餘,多預留一點空間,提供不同之重建選項,在遷村推動上,多一點溫柔,相信受災者是絕對擁有「那裡跌倒、那裡爬起來」,胼手砥足打造自己家園之能力。
從日本復興基金,談災後重建基金之準備         簡體
深入檢討921災後官民重建基金之運作經驗,並參酌日本復興基金之精神,臺灣應有機會以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為基礎,備妥具有臺灣特色之災後重建基金。
建立常態化之災後重建貸款機制         簡體
面對常態化之災害,我們是逢災後再倉促準備第三套機制,還是應該痛定思痛,現在就進行徹底檢討,進而建立常態化之災後重建貸款機制?
發放災害救助金,從速、從簡、從寬之後?         簡體
呼籲中央政府重視基層公務人員因「從速、從簡、從寬」原則而擔負的風險外,並建請檢察官於偵辦此類案件,宜從嚴採證與認定成罪,審慎起訴。
災害救助金,發很慢?         簡體
政府提供的「災害救助金」,屬於公法上的救助,本質上不同於慈善團體的「急難救助金」,因誤領或誤發而負擔的法律責任也不同。把兩者拿來比較,對基層公務人員不公平,對災民也不見得有利。
災後重建貸款機制,自此一國多制         簡體
莫拉克颱風災後,政府明顯把「921災後貸款機制」與「災害防救法」擱在一旁,另起爐灶,導致未來20年,將至少並存三套不同的災後重建貸款機制:921災後貸款機制、災害防救法、88災後貸款機制。
八八災後安家方案、優惠貸款怎可排除弱勢災民的權益?         簡體
莫拉克颱風致房屋毀損不堪居住的受災戶,除可依規定領取安遷救助(政府)與賑助(賑災基金會)外,尚可就「自行租屋」、「政府安置」及「自行購屋」等三項安置方案擇一申請。
讓921民間愛心得以持續發光發熱         簡體
921捐款會有剩,是因921基金會為了解決災民重建最需要的周轉資金問題,設計一套循環運用機制,先把捐款以無擔保、無息方式借給災民蓋房子,等到重建完成,再向銀行申請921優惠貸款,把錢還給921基金會。
以慈悲心與同理心安置重建         簡體
勇於面對批評,批評不是問題,問題在於「態度」,因為「態度決定高度,格局決定結局」。惟有去除「菁英治國」的迷思,懷著「慈悲心」與「同理心」才能做好後續的安置與重建工作。
921緊急命令vs.災害防救法         簡體
莫拉克風災後,有要求總統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三項規定,發布「緊急命令」者,惟馬英九回應,921緊急命令內容已落實於「災害防救法」,無庸再發布「緊急命令」。921「緊急命令」的內容是什麼?
921災後國家賠償之訟知多少?         簡體
921大地震之後,依「國家賠償法」對賠償義務機關行使求償權的受災者,大家印象最深刻的,當然就是臺北市「東星大樓」。然而,921大地震後對賠償義務機關提起國家賠償之訴者,卻不只是「東星大樓」。
災難現場開CALL-IN?         簡體
事件已經過了10年,是對?是錯?都已經無法回復(unrecoverable),只能留在回憶裡,忘記在大海裡。然,下一場災難現場還要不要開CALL-IN?
九二一之訟,知多少?
都是全半倒惹的禍         簡體
從分工的角度來看,「住屋全半倒認定」係由鄉(鎮、市、區)公所社政體系負責,「建築物安全評估」則由建築管理體系(內政部營建署)。
綠之境 不平靜         簡體
「九二一震災受損建築物安全鑑定小組」所作「鑑定標的物可作修護補強」鑑定意見書,僅供參考,自不能直接對外發生法律上效果,也非行政處分...
美麗之殿?美麗結局?         簡體
因訴訟標的不同,分案提起之行政訴訟,不管誰勝?誰負?傷害都已形成,要撫平震損建物之傷痕,恐怕得先從社區內心被撕裂之傷痕做起...;否則,美麗殿大廈,就很難有美麗之結局?
一個故事,兩種結局         簡體
這是一個與九二一大地震災後,因住屋全倒慰助金發放及房屋租金補助有關之故事,卻發展出兩種不同的結局。過程中,屬於刑事判決或裁定部分有14次,民事訴訟2次及行政訴訟判決或裁定有13次,合計29次。
有錢人的把戲         簡體
我們無意對「限制繼承」的立意作評斷,但對於明知遺產遠超過債務,卻利用「限制繼承」規避責任者,予以唾棄;相信一時的規避,終將無法逃避永遠的譴責。
封人之舉         簡體
這是九二一基金會、民間愛心被徹徹底底「蹧踏、蹂躪」的案例。為防止封◎◎等人再濫用「愛心」,令自以為是有「愛心」的「社會人士」與「媒體名嘴」於不明事理下胡亂質疑與指控,特別記錄這齣「封人之舉」記事。
從訴願打到釋憲         簡體
以內政部之函釋有牴觸「憲法」第十五條及第二十三條規定之疑義,聲請憲法解釋,最後經93年1月2日司法院大法官會作成釋字第571號解釋文。歷時超過四年,終告一段落。
九二一災後三合院與土角厝之重建貸款         簡體
九二一大地震後,政府針對座落於共有土地(公同共有與分別共有)、祭祀公業土地、臺拓地、頭家地、實驗林區、公有土地等之毀損房屋重建,透過「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之制定,提高解決重建問題之「可能性」。
失憶的政府,要用心出發         簡體
說到「經驗」,如果連九二一救災、安置與重建的過程到底是什麼一回事都不復有記憶,那來「傳承」?「從心出發」自然就沒有意義,因此要「經驗傳承」,就要「用心出發」,否則鐵定要成為口號作秀!
臺灣921災後以地易地政策之回顧         簡體
PART I 東勢鎮王朝一期社區        簡體
PART II 臺中市大坑斷層帶        簡體
PART III 大里市金巴黎社區        簡體
PART IV 豐原市水源重劃區        簡體
PART V 斷層帶山坡地住宅社區        簡體
台日震後住房重建融資機制演講會 簡報
臺灣921災後住宅重建融資貸款機制之回顧    簡體
臺灣921災後住宅重建貸款機制
政府基金vs.民間基金:災後住宅重建融資撥貸之比較
台灣921大地震災後新社區開發政策之回顧    簡體
PART I 緣起與啟動
PART II 磨合與整合
PART III 用地清查、評選及確認
PART IV 財務機制
PART V 需求調查
PART VI 開發主體
PART VII 土地取得
PART VIII 住宅面積規範
PART IX 開發控管與進住協調
PART X 租售分配
PART XI 後續處理機制
PART XII 總結與建議
921災後新社區開發之異數-雲林縣嘉東新社區    
車籠埔斷層帶之禁限建問題與對策        簡體
臺灣921大地震災後興建老人住宅(公寓)之議始末    
921大地震災後建築物安全評估與住屋全半倒認定機制之演變、爭議與對策    簡體
臺灣921大地震災後三擇一安置政策之回顧    簡體
臺灣921震災重建簡報
全國民間災後重建聯盟--全盟簡介
臺灣921災後貸款機制演變
臺灣災後遷村政策之演變與問題
臺灣921災後重建的土地問題與對策
臺灣921災後生活重建機制的形成、演變與內容
臺灣921災後住宅重建政策
解讀《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條例》
臺中縣社政防災及救災實務手冊(臺中縣政府社會處提供)
生活重建服務中心社工員操作手冊(臺中縣政府社會處提供)        簡體

512川震後中港傳媒報導
512川震後,傳媒對於臺灣921災後重建關心的議題與答覆
上海第一財經日報報導 災后重建:策略第一,資金第二
上海第一財經日報報導 臺灣九二一基金會:所有人都在當“眼線”
上海第一財經日報報導 臺灣經驗:地震面前購房者銀行有關部門各退一步
北京經濟觀察報報導 臺灣重建基金會執行長謝志誠:災後重建公平最重要
香港經濟日報報導 監察者變管數 收支上網 還款於民 百億賑災零舞弊
南風窗雜誌 善款管理的台灣經驗
南方周末網路專稿 與政府既競爭又合作 民間基金會與臺灣921震後重建
南方周末網路專稿 九年後,回看臺灣921救災重建
財經網報導 “輕身份、重行為”—臺灣公益經驗談